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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7年03月17日 来源: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7)28号

 

局机关各科室、局直属单位:

    现将《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16日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和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党办发2016〕39号)精神,按照中共黔东南州委办公室、黔东南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黔东南党办发20172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要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坚持推进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打造廉洁、高效、法制监管队伍,构建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共享食品药品安全成果。

    工作重点

    (一)推进权责清单公开。根据州委州政府推行权责清单的有关文件要求,及时做好局取消、下放、保留等行政职权事项的公开工作。按照政府办公公布的内容,在州局网站公布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行政许可事项目录和权责清单。(行政审批服务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二)推进重要决策公开。对涉及社会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较强的重大政策法规,做到及时同步公开。重点做好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其他文件,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年度工作要点等决策公开。(政策法规与人事教育科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推进监管信息公开。一是做好食品药品行政许可信息公示工作根据权责清单,及时公示行政审批系统产生的行政许可信息。二是做好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依托“曝光台”栏目及时公示监管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及案件信息。是做好“四品一械”抽检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随机抽检事项清单,明确抽检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检情况及查处结四是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执法人员名录库和检查对象名录库,依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布抽查情况和查出结果。五是做好消费警示科学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警示、消费提示及风险解析,针对可能产生的食品药品安全危害进行解释说明或消费提示。(各科室、稽查支队)。

    (四)推进财政资金公开。按照财政批复的表样,认真编制部门预决算公开文本,公开本级和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表,部门预决算按支出经济分类和功能分类公开到最末级科目,公开所有财政资金安排的“三公”经费并认真分析“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确保公开的数据准确、说明清晰、原因合理。(计划财务科、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加强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充分利用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发表文章等方式,及时、准确、全面对省政府、州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涉及民生的政府措施以及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食品药品监管信息进行解读;成立舆情应急处置小组,健全舆情应急处置机制体制,开展舆情态势分析和舆情预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必要时组织专家解读。(办公室牵头,各科室、直属单位配合

    三、工作保障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加强制度建设,规范信息发布管理流程,对信息发布主题、内容及方式进行规范。

)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集中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做到主动公开信息第一时间在局网站发布;针对公众关注的重点热点问题,及时在网站开展民意调查、意见征集,开辟渠道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制定政策性文件应在网站广泛征集公众意见,并公布征集意见结果,施行政策应配发解读信息

    )提高政务公开队伍专业化理论化水平。加强政务公开干部队伍建设,积极参加省局、州政府组织开展的培训,强化政策理论学习与业务研究,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同时,加强对全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业务指导,增强干部队伍专业素质。

    )加强组织保障,明确考核责任。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局领导分管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工作分工;各县(市)局确定1名政务公开工作联络员。加强对各县(市)局和局机关各科室、直属事业单位政务公开工作的考核,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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