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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22日 来源: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黔东南食药监发〔201819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全州食品药品

安全督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管局,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事业单位:

    为掌握各县(市)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推动下半年工作,确保全年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经研究决定,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县(市)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进行年中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督查时间:即日起至7月底,具体督查时间由各督查组自行安排。

    二、督查内容

“四品一械”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监督抽检、案件办理、投诉举报、示范创建等工作落实情况,具体详见《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督查清单》(附件3)。

    三、督查方式

   (一)查阅资料。请各单位对照《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督查清单》(附件3)逐项自查,向督查组提供2018年上半年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完成情况自查报告,并准备好相关佐证资料。 

(二)现场督查。采取随机抽查方式在每个县级区域实地查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实地查看食品药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和监管工作到位情况。每个县市抽查1家食品生产企业,2家食品小作坊,2家食品销售单位(超市、农贸市场),2家餐饮店;2家医疗机构药房,2家药品零售企业,2家化妆品经营企业,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各1家。

(三)反馈意见。此次督查不听汇报。各督查组督查结束后,向当地局反馈意见,并提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建议。督查工作具体时间及行程请各县(市)市场监管局与相关工作组联系人衔接。

   四、督查分组

   本次督查检查分8个组,每个组督查2个县(市),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督查区域:凯里、麻江

  长:杨彰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员:徐童菁 综合协调科科长

吴勋维 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员

联络员:吴勋维,联系电话18184513006

第二组  督查区域:雷山、丹寨

  长:李  军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顶刚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主任科员

王堂耀 食品流通监管科负责人

联络员:王堂耀,18008551310

第三组  督查区域:台江、剑河

  长:张  林 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杨慧云 餐饮服务食品监管科科长

  祥 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员

联络员:李  祥,联系电话13508555986

第四组  督查区域:从江、榕江

  长:吴祖荣 党组成员、药品总监

  员:杨  军 食品生产监管科副科长

徐秋萍 药品化妆品生产监管科工作员

联络员:徐秋萍,联系电话13985825603

第五组  督查区域:黄平、施秉

  长:卢宏海 党组成员、食品总监

  员:邰昌智 药品化妆品流通监管科科长

        黄锡平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员

联络员:黄锡平,联系电话13985291966

第六组  督查区域:镇远、岑巩

  长:吴祖平 副调研员

  员:王胜安 医疗器械监管科科长

        杨韬毓州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中心工作员

联络员:杨韬毓,联系电话13658557125

第七组  督查区域:锦屏、黎平

  长:罗焕君 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支队长

  员:王  和 食品流通监管科主任科员

  州食品药品稽查支队工作员

联络员:林  林,联系电话18608550046

第八组  督查区域:三穗、天柱

  长:向本树 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主任

  员:杨镇灿 食品药品稽查专员

罗祖波 综合协调科工作员

联络员:罗祖波,联系电话18286513149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督查重点。各督查组要围绕重点督查任务,根据工作进度安排开展明查暗访督查工作,实行台账管理,建立督查问题清单,明确督查内容、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和具体要求,动态跟踪抓,全过程盯紧抓实。

   (二)及时总结经验做法。各督查组成员要认真做好记录,对督导检查工作中了解的情况、发现的问题以及好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总结,形成经验推广。

   (三)严格督导检查标准。各督查组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和督查细则,突出重点,开展工作,重在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提高督导工作质量和效率。要做好督导检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和汇总,确保督导检查真实有效,结果经得起考验。各督查组请于督查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督查意见(附件1)、问题清单(附件2)及督查清单(附件3)报综合协调科。督查检查结果纳入全州食品药品安全考核平时考核的项目,结果作为年终食品药品安全考核指标的重要依据。

   (四)严肃纪律落实责任。督查实行组长负责制,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确保督导检查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各督导检查组督查期间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讲规矩、讲纪律,认真细致,务实高效。各督查组所需车辆由局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

   (五)自查自纠认真迎检。各县(市)要按照督查要求,全面开展自查自纠,调度、梳理工作进展情况,全面总结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督导检查工作顺利开展。

   

附件:1.食品药品安全督查意见

        2.食品药品安全督查问题清单

        3.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督查清单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615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1

食品药品安全督查意见

 督查县(市):                               得分:

项目

内容

督查检查的基本情况

 

工作亮点和典型经验

 

监管对象存在的主要问题

 

 

监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有关意见建议

 

督导检查人员签名及日期

组长:

成员:                                                         

备注:此表不够可附页


 

 

 

 

 

附件2

食品药品安全督查问题清单

序号

县市

被检查单位

发现问题

整改要求

完成整改时限

 

 

 

 

 

 

 

 

 

 

 

 

 

 

 

 

 

 

 

 

 

 

 

 

 

 

 

 

 

 

备注:此表不够可附页

 

 

 

 

 

 

附件3

 

 

 

 

食品药品安全重点督查清单

序号

环 节

重点督查事项

重点督查内容

督查依据

工作开展情况

1

食品生产

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

对各县(市)以“未经许可生产食品和保健食品、经营食品和保健食品、进口食品和保健食品行为”等五项内容为重点,开展的专项整治相关工作的督查。

州政府食安办等9部门关于印发《黔东南州深入推进开展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黔东南食安办发〔201721号)

 

2

食品生产企业监管情况

对各县(市)食品生产企业日常检查、落实整改、不合格处置、企业约谈等相关工作督查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28 号)

 

3

食品生产小作坊监管清理

对各县(市)食品生产小作坊调查摸底、基本生产条件改造、登记、监督抽检、不合格处置等情况的工作督查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39 号)

 

4

大米专项整治工作

对各县(市)大米专项排查、抽检、不合格处置等相关专项工作的督查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大米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排查的通知(秘密文件)

 

5

食品流通

《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落实情况

1、是否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进行2018年年度风险分级;
2
、是否按照年度风险分级情况进行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制定计划;
3
、是否按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4
、检查是否按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日常监督严格检查;
5
、现场检查是否按照《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进行日常监督严格检查;
6
、是否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食品经营违法行为进行警告和出具责令整改;
7
、是否收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核查;

黔食药监食流发〔2017195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销售环节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6

增比进位工作开展情况

查看案件数、案值金额、罚没金额、快速检测汇总表并进行核实。

贵州省食品流通监管工作考核评价办法(试行)

 

7

专项工作情况

1、是否及时启动校园及校园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
2
、是否启动旅游景区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校园及周边“五毛食品”整治工作的通知》(黔食药监食流发[2018]68号)

 

8

食品销售经营综合情况

现场随机抽查校园及周边两户经营户。
1
、看是否张贴检查结果表、2、对照检查结果是否与经营情况相符。

黔食药监食流发〔2017195号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和《食品生产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办法》销售环节落实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

 

9

食盐质量安全监管情况

1、是否建立食盐批发(配送)企业台账;
2
、食盐批发企业是否有省经信委备案;
3
、是否对食盐零售市场经营行为进行检查;
4
、是否对食品生产企业、餐饮服务提供者、学校、单位食堂、托儿机构、养老机构等采购、使用食盐行为进行监管。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落实权力清单及加强食盐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黔食药监盐管发【201884号)

 

10

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综合情况

1、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是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督促销售者履行义务,加强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控。
2
、销售者采购食用农产品,应当按照规定查验相关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采购和销售。

《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11

食用农产品抽检

食品农产品抽检进度完成情况。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转发《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贵州省食品安全抽检监测计划的通知》的通知(办-2018-17

 

12

餐饮服务

开展2018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1、是否部署并开展有关行动或工作,有方案和总结                              
2
、是否能够提供开展相关工作的检查记录表                        3、随机抽查县城3所学校、乡镇2所学校是否有县市局检查的记录表    
4
、随机抽查的学校食堂是否实施“明厨亮灶”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2018年春季校园及其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8号)

 

13

开展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1、是否部署并开展有关行动或工作,有方案                                 2、是否建立入网订餐单位主体信息档案并及时更新定期核实         
3
、是否在日常检查中发现网络订餐单位存在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及时制止,并采取工作措施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网络订餐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25号)

 

14

药化流通

特殊药品监督检查

(一)药品零售企业
检查重点: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终止妊娠药品、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1
、含麻黄碱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购销情况;
2
、含麻黄碱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凭身份证限量销售,客户身份证信息登记是否专人负责和保管;
3
、含麻黄碱等特殊药品复方制剂是否专柜专区存放;
4
、执行处方药销售相关规定情况;
5
、是否违规经营终止妊娠药品;
6
、是否经营有胰岛素以外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
(二)医疗机构
检查重点: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含一类、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1
、是否从正规渠道购进;
2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用账册、专册登记)是否落实到位;

关于开展2018年度黔东南州流通领域特殊药品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15

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

1、处方药是否开架销售,购进陈列是否符合规定。
2
、需要凭处方销售的药品,是否凭处方销售。
3
、执业药师(或驻店药师)是否有效履职,对处方的审核签字是否完整齐全。
4
、销售处方药处方是否按相关规定保存。
5
、处方药销售票据与处方药实物是否相符。

关于开展处方药销售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

 

16

日常工作检查

半年对辖区内医疗器械经营、使用单位开展不少于1次日常检查(乡镇及乡镇以下企业检查过半)。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黔东南州2018年医疗器械经营使用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的通知

 

17

医疗器械

专项检查

无菌和植入类医疗器械专项开展情况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无菌、植入性等医疗器械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18

现场核查及企业承诺

开展二类医疗器械备案企业现场核查工作,与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

 

19

医疗器械检查

检查工作完成情况

第一、二季度医疗器械工作指南

 

20

医疗器械培训工作

开展医疗器械宣传及对相对人培训工作。

第二季度医疗器械工作指南

 

21

不良反应

上半年“两品一械”监测工作

是否按要求完成上半年“两品一械”监测工作任务,完成百分率。

《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再评价管理办法》《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州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发[2018]年16号)

 

22

县级培训及督导情况

是否制定“两品一械”安全性监测业务培训、督导计划,是否已按计划开展工作。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 州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做好2018年全州药品、化妆品、 医疗器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发[2018]年16号)

 

23

食药稽查

投诉举报

1、上半年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系统中投诉举报、咨询、意见建议录入量。(各县市上半年指标为:凯里、黎平各30件,天柱、黄平、榕江、从江、镇远各25件,其他县各20件)
2
、省、州交办的投诉举报件办理情况(由投诉举报中心提供交办清单)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办法》

 

24

案件查办

1、案件查办任务完成数(201811日至2018615日结案数,具体案件数另见相关文件,各县市须提供具体案件清单)
2
、查处货值5万元以上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案件和2万元以上化妆品案件数(无指标要求,作督查了解)
3
、移送公安机关案件数(各县市基础任务为1件)

《关于做好全州2018年度食品药品稽查办案工作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10号)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25

抽检核查处置工作

1、食品抽检不合格品品种后处理工作进展情况(由州局提供各县市需要开展食品抽检核查处置工作事项清单)

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风险防控和核查处置工作的通知 》、(食药监食监三〔201742号) 

 

26

 

安全月活动

检查“安全生产月”方案、简报及信息报送情况。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黔东南行”活动方案》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59号)

 

27

五一、端午及高中考开展工作情况

检查工作方案、工作简报、信息上报情况

《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五一”、“端午”及中高考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37号)

 

28

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1、工作部署情况;
2
、是否建立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动态监管台账;
3
、”食品药品安全隐患动态监管表“报送情况。

《关于规范全州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大排查大清查大整治隐患整改报送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函〔201719号)、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7年今冬明春食品药品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7146号)、《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关于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黔东南食药监发〔2018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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