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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22日 来源:黔东南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黔东南食药监办发〔201862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对

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增强问题导向意识,有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防范和消除食品安全隐患,提升监管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州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对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工作通知如下:

  一、约谈原则和目的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抽检不合格特别是连续2次检出不合格的,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依法规范、技术审慎、注重实效”的原则,以“防控风险、排查隐患、查找原因、清除影响”为目的,采取与相关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告诫的方式,要求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帮助


其正确认识问题,分析原因,并督促其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切实提高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约谈程序

(一)送达通知。约谈前,负责约谈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制作《约谈通知书》,载明约谈单位名称、约谈事项、约谈地点和主要参加人员,送达被约谈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的而授权其他人的,应当向监管部门提出申请,被授权人持法人授权书按时参加约谈。

(二)约谈人员。监管部门约谈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安排专人记录,拟对被约谈单位立案查处或已立案查处的,会同案件承办部门组织约谈,必要时可邀请相关技术专家、媒体记者参与约谈,约谈成员与被约谈人或被约谈单位之间存在利益关系的,应当回避。

(三)约谈方式和议程。约谈可采取个别约谈、集体约谈、现场约谈等方式进行,主要议程:

  1、核实被约谈人身份;

2、主持人或约谈小组通报约谈事项,原由及目的等;

3、被约谈单位对存在的问题及情况进行陈述;

4、主持人或约谈小组成员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原由,告知其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应负的责任,针对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三、约谈内容

(一)通报被约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

的突出问题和食品安全隐患;

  (二)宣传食品安全有关法律法规,督促被约谈单位必须应

当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三)告知被约谈单位将承担的责任,明确整改的内容和期

限;

  (四)了解被约谈单位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和管理状况,

剖析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原因,听取单位陈述;

  (五)其他需要约谈的内容和要求。

  四、有关要求

(一)约谈是落实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重要措施,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抓好落实。约谈工作不影响、不代替依法对被约谈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给予的相应处理。

(二)要建立完善工作档案,详细记录约谈工作开展情况、约谈通知、约谈记录、企业整改情况、视频图片等有关资料应及时归档备案。

(三)被约谈单位应严格约谈要求,对约谈指出的问题进行全面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应在约谈整改结束后以书面形式报约谈部门。

(四)约谈实行季报告制度,各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本辖区《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情况统计表》于每季度最后5个工作日前报送食品生产监管科。

联系 人:杨 军、曲英

联系电话:0855-8572788

联系邮箱:1030235775@qq.com

 

附件: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情况统计表

 

 

 

                       州食品药品监管局办公室

                        201867

 

  (公开属性:主动公开)

  

 

 

  

附件

 

不合格食品企业约谈情况统计表

 

填报单位(公章):                                         填报日期:

序号

约谈

单位

约谈

环节

被约谈单位

被约谈人员

约谈

时间

约谈

地点

约谈主要内容

备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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